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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械控制机构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3/6/27

  控制机构由显示器、控制器和控制线路组成。
  1.一般要求
  (1)机械设备应设有防止意外启动而造成危险的保护装置,如脚踏开关的防护罩。
  (2)控制线路应保证线路损坏后也不会发生危险。
  (3)自动或半自动系统,必须在功能顺序上保证排除意外造成危险的可能性或设有可靠的保护装置。
  (4)当设备的能源偶然切断时,制动、夹紧动作不应中断;能源又重新接通时,设备不得自动启动。
  (5)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应尽可能配置监控装置。
  2.显示器
  显示器是用来显示所控制机械运行的状态参数的,对其要求如下:
  (1)显示器应准确、简单、可靠。
  (2)显示器的性能、形式、数量和大小及其度盘上的标尺应适合信息特征和人的感知特性。
  (3)显示器的排列应考虑以下原则:
  1)最常用、最主要的视觉显示器应尽可能安排在操作人员最便于观察的位置;
  2)显示器应按功能分区排列,区与区之间应有明显的区分;
  3)视觉显示器应尽量靠近,以缩小视觉范围;
  4)视觉显示器的排列应适合人的视觉习惯(即优先顺序是从左到右,从上到下)。
  (4)显示器的显示应与控制器的调整方向及运动部件的运动方向相适应。
  (5)危险信号的显示应在信号强度、形式、确切性、对比性等方面突出于其他信号,一般应优先采用视听双重显示器。
  3.控制器
  控制器,是用来对机械设备进行启动、终止运行、换向等控制动作的装置。
  (1)机械设备控制器的排列应考虑以下原则:
  1)控制器应按操作使用频率排列;
  2)控制器应按其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3)控制器应按其功能分区排列;
  4)控制器的排列应适应人的使用习惯。
  (2)控制器应以间隔、形状、颜色或触感(光滑、粗糙或有网纹)、形象符号等方式使操作人员易于识别其用途,并便于操作。
  (3)控制器应与安全防护装置联锁,使设备运转与安全防护装置同时起作用。
  (4)控制器的布置应适合人体生理特征。
  (5)控制器的操纵力大小应适合人体生物力学要求,各类生产设备,有操纵力标准的按标准的规定执行。
  (6)对两人或多人操作的机械设备,其控制器应有互锁装置,避免因多人操作不协调而造成危险。
  (7)控制开关的位置一般不应设在容易产生误动作的位置,防止无意中启动。
  (8)控制器数量较多时,其安装和布置,应能保证正常的动作次序或在设备上给出明显指示正确动作次序的示意图。